某工业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人工工资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施工机械窝工闲置台班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工期270天,每提前或拖后一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合税费)。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分包给某专业分包人,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服从总包施工进度的安排,各项费用、费率标准约定与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同。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图中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工作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每天作业班组工人数,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可能时间安排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作业20天后,遇到持续2天的特大暴雨,造成工地堆放的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费用2000元,特大暴风雨结束后,承包人安排该作业队中20人修复倒塌的模板及支撑,30人进行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其他人在现场停工待命,修复和清理工作持续了1天时间。施工机械A,B持续窝工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用分别为:1200元/台班)、900元/台班)。
事件2:设备基础与管理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发现有部分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经沟通,承包人安排10名工人用了6天时间进行返工处理,发生人材费用1260元,使设备基础与管沟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事件3: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中,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专业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全,发生采购费用3500元,并造成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因受干扰降效增加作业用工6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3600元/台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持续时间增加3天。
事件4:为抢工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将试运行部分工作提前安排,和设备与管线安装搭接作业5天,因搭接作业相互干扰降效使费用增加10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费用没有发生变化。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均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提交了相关索赔资料。
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为多少元?专业分包人应该向谁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