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题库 > 职业考证 > 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案例题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的造价数据与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表5.1所示;总价措施项目费用9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3万元);暂列金额12万元。管理费用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5%。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10%。


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合同约定如下:
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总价措施费与暂列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3、4个月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于开工前一次性支付;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工程款在开工后的前3个月平均支付;
3.施工期间除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外的工程款按实际施工进度逐月结算;
4.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的85%支付;
5.竣工验收通过后的60天内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时扣除工程实际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
6.C分项工程所需的甲种材料用量为500m3,在招标时确定的暂估价为80元/m3,乙种材料用量为400m3,投标报价为40元/m3。工程款逐月结算时,甲种材料按实际购买价格调整,乙种材料当购买价在投标报价的±5%以内变动时,C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变动超过±5%以上时,超过部分的价格调整至C分项综合单价中。
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中发生了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以下事项:
(1)B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时间为2~4月;
(2)C分项工程甲种材料实际购买价为85元/m3,乙种材料的实际购买为50元/m3;
(3)第4个月发生现场签证零星工费用2.4万元。

列式计算第3月末累积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拟完成工程计划费用、已完成工程费用,并分析进度偏差(投资额表示)与费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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