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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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劳动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和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上,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去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预防为主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应思想高度重视,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建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预防工作想在、做在、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不发生事故或少发生事故,使损失最小。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企业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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