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拟继续注册到原聘用单位,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最长期满前1年内)申请延续注册。应急管理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需要先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具体系统申请操作步骤如下: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步:进入系统主页,选择注册渠道,点击‘延续注册’;
第二步:更新个人基本信息;
第三步:更新聘用单位信息;
第三步:填写继续教育信息;
第四步:更新工作经历等,上传其他资料扫描件或文件,点击‘提交’,完成注册申请;
第五步:点击“预览”可看到将要上报给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的延续注册申请表。预览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第六步:按照提示导出保存延续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本人签字,单位填写并盖章,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
第七步:经初审、终审、部批准后制证;
第八步:证书打印、发放。
延续注册申请需要的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3、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书面陈述;
4、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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