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公告了2026年度上海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具体安排,涵盖注册类型、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等内容,明确了各类注册的适用情形与时间节点,强调通过指定系统完成线上申报,并介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承担的初审职责及相关报送周期。
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本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申请与受理流程,确保注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具体安排予以明确。
一、注册申请类别说明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申请需由申请人主动提出,主要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及注销注册五种类型。其中,初始注册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的情形,凡在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获得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初始注册申请,逾期将按逾期初始注册处理。延续注册应在当前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最迟不超过有效期结束前1年,适用于拟继续在原聘用单位执业的情况。若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聘用单位或调整注册类别,可申请变更注册;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亦可通过此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对于注册有效期已过但已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申请重新注册以恢复执业资格。如因个人原因需中止当前注册状态,则应提交注销注册申请。
二、注册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相关管理要求,所有注册申请均须通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系统暂不支持“执业证(标签)补办”与“执业证注销”两类业务的在线提交。申请人需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完成后,由省级注册受理机构启动初审程序。经初审合格后进入终审环节,最终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制发证书,证书及标签将统一寄送至初审机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系统,在“注册进程”栏目中查看当前申请进度,掌握各阶段审核动态。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受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建筑施工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以外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初审事务。该所将于每月1日和16日集中向终审机构报送已审核通过的注册材料,如遇法定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执行,上述两类特殊类别的注册事项除外。
三、申请材料准备与技术要求
自2019年11月25日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正式启用,所有申请人均需按照系统设定格式准备并提交电子版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清晰,符合系统上传标准,避免因资料不全或图像模糊影响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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