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湖南2021年成人高考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送达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湖南2021年成人高考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和报名时所留移动电话号码,于12月2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现对下表中所列考生做如下处理决定,对以下处理决定如有不服,考生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评卷期间查实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编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期间,经举报及考试视频录像回放查实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编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
我省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已顺利实施。在考试及评卷过程中,共发现违纪和作弊考生4例。经核查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和处理结果拟作如下认定,现予以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省考试局联系电话:65321686、65852960)。公告期满,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2019年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如下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不可以找人替考的,成人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既然是考试就会有考试规则及要求,比如2019年北京就对替考、作弊之类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触犯,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