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关于核发北京地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我们了解到北京地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面采用邮寄形式领取,有关核发要求通知如下。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考试合格的天津考生可以在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3日,2月27日-3月10日办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江苏无锡发布了2022年初级会计合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在江苏省内报名且在无锡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初级资格证书将由江苏省财政厅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以下为具体详情:
江苏南京发布2022年初级会计合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9月6日-22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网站,自行修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9月24日后可登录同一网站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结果。以下为具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