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3-28

摘要: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8年3月26日—4月3日、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6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4月12日-13日、第二阶段:7月4日-7月5日。

摘要: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8年3月26日—4月3日、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6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4月12日-13日、第二阶段:7月4日-7月5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继教〔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上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根据和省教厅的工作部署,2018年上半年我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确认报名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具体时间安排:

(一)2018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 3月26日-4月3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4月12日-13日

3.体检时间: 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第三季度(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4日-7月5日

3.体检时间: 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认定范围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

1.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网报时间(3月26日-4月3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第二阶段:

1.认定范围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即参加2018年5月19-20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2.网报时间(6月20日至6月28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三)网报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意:申请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教育局”。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以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审核确认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13日2天;

第二阶段:7月4-5日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二)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麦地路2号)一楼服务大厅。

(三)(三) 现场确认流程:证件初审→证件复审→提交认定资料及签订相关承诺书→领取回执单。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注意:因需签订承诺书,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四)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打印出来的申请表,需双面打印,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打印或手写的申请表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见附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一式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需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5.本地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需用A4纸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非惠州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本市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1)惠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根据省语委办的要求,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站(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7.近期蓝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使用。

8.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境外学历必须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鉴定(注:学历鉴定证明只需提供毕业证书鉴定,无需提供学位证书认证)。

9.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及成绩合格(缺一不可)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10.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1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1份。(申请人只需填写个人资料部分并贴好照片在现场审核时提交。申请人无需自行体检,自行体检的报告无效,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12.2018年上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见附件)。

认定机构在审核以上材料中的证件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市局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惠州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五、审批发证

申请人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经体检合格后,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发证。发证大约时间:第一阶段认定的2018年第三个季度;第二阶段2018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以惠州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蓝底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需自行提前准备。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的顺序排列好相应资料、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三) 惠州市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惠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261269。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图

2.2018年上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目录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2018年上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指引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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