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 三级复试的答辩通知

BIM 责任编辑:汪萍 2020-08-14

摘要:于2019年12月举办的第十五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期间试行开设三级部分专业考评工作(初试),其中部分考生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 三级复试的答辩通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中国图学学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共同商定开展“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

自2012年开展第一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考评工作,2015年开展二级考评工作以来,整体项目运行稳定。应社会需求,于2019年12月,举办第十五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期间试行开设三级部分专业考评工作(初试),其中部分考生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0年8月23日 9:00开始。

二、答辩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内

三、答辩形式

考虑到目前各省市地区防疫要求不同,本次复试答辩可选择现场或线上答辩,务必在回执表中勾选清楚答辩形式。8月14日前发送至bim@cgn.net.cn,一旦提交不可更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或未能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

四、参加人员

通过第十五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的考生

五、答辩方式

对考试时提交的设计文件和说明文件现场进行更详细深入的讲解,对设计思路,设计意图进行详细说明,回答评委提问,每人约15分钟左右。

六、注意事项

1.答辩顺序等详细安排会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现场答辩请按照通知时间提早一小时到达会场,签到后休息室等待,工作人员会按顺序提醒进入答辩会议室。

3.现场答辩只需携带能打开自己模型文件的笔记本电脑,设计文件学会统一准备。

4.在线答辩请提前安装腾讯会议APP,按通知时间进入等候状态。

5.请勿对模型进行修改,如发现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中国图学学会主办的任何比赛及考试。

七、联系人

吕老师 18713352066 010-62165983 黄老师 1381035890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6室 邮编:100191

点击此处下载《回执表》

中国图学学会

2020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cgn.net.cn/cms/news/100000/0000000107/2020/8/12/74d2a5aa52264f5ba574ba17c9d3d8a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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