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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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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含论文接收函),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3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12:00 至 12 月 6 日 12:00,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 愿 200 元 ,须在北大 研究生招生 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在线支付;一旦支付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3 日 12:00,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较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较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科、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以及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7. 两封专家推荐信(希赛网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 须 专 家本人 亲 笔 签名);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2) TOEFL(IBT)90 分(含)以上 (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
(3) IELTS(A 类)6.5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4) GRE31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5)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5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6) 在母语为英语的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特别说明:
1.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本院网站相关公告。
2.每位考生仅限申请本院一个专业,一位导师。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考生在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时,请在《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指导教师”处手写注明:“导师姓名(接受调剂)”或“导师姓名(不接受调剂)”。《个人陈述》无须填写研究方向。
3.除专项计划外,本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转档博士研究生。
4.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 9 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 1-8 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12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44。
(4)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请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考核与评价
1.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本院在初审开始时对考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后续阶段的考核。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对其做出综合评价。该评价是考生能否进入复试的依据。
根据初审结果,按各专业计划内拟招生名额不超过 5 倍的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2.复试
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时间预计为 2020 年 2 月底或 3 月初。具体安排请关注本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笔试
笔试题型均为论述题,考试为时间为 3 小时。本院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及往年试题。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本院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按各专业计划内拟招生名额不超过 2 倍的人数确定面试名单并公布。
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面试由各专业招生专家组进行考核,每位希赛网独立对考生评分,面试成绩为去除较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 40%,面试占 60%。笔试、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3.未能按所报考导师录取且接受调剂的考生,由所报考专业负责人征询专业内部意见后在专业内部进行导师调剂。所有考生均不得跨专业调剂。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招生说明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644
电子邮件:zgyzs@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 125 室(邮政编码:100871)
学院网址: http://www.sg.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 502 室(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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