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博英语 责任编辑:张雪丹 2022-01-12

摘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博士招生计划人数,考核内容与成绩评定,材料提交,录取及公示等其他详细内容。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请注意考试时间。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202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士招生专业导师组负责人,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希赛网不少于 5 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第三条 招考类型及招生计划数

(一)招考类型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

1.“申请-考核”制:我院 2022 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

2.硕博连读: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数

我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png

拟招生计划以 2021 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下达 2022 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第四条 博士招生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备考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培养能力和较好的学术潜力。能够提供证明其自身科研能力的相关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工作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统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资格审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 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及以上(710 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 6.0 分及以上,或托福 85 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 2 名高级职称希赛网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本科或硕士阶段就读专业属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等相关学科。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第五条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2 年 1 月 8 日 0 点—2 月 28 日 24 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2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 200 元/人。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者须在 2022 年 3 月 4 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过程记录表》(在网报系统开通后自行下载)寄(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404办公室进行审查(需附全套申请及考核材料,全部用 A4 纸张印制)。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 A4 纸张)包括:

1.《2022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 1 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研究能力、外语水平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外,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排

我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时间初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31 日。拟录取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 1-2 个工作日内拟定,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核形式及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2.专业审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 100 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专业学习基础(20 分)、英语水平(20 分)、学术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60 分)。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学校下达招生指标 3 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经济学(含微观、宏观与计量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笔试:内容包括写作能力与专业英语测试。时间为 60 分钟。

面试:考生应事先制作汇报材料 PPT,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景介绍与学术论文汇报,学术论文应重点介绍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评委将依据汇报内容对考生提出相应的问题,对其经济学基础、财税专业基础、研究创新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判。时间为 20-30 分钟。专业审核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于学院主页陆续公告。

(三)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相关说明

1.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一直取消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未尽事宜,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202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486,联系人:杨老师

2.报名考生请实名加入财政税务学院 2022 年博士招生 QQ 群:780372031,以便交流沟通。

3.学院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 182号文泉楼北楼 404 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4.学院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7-88386537,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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