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考博英语 责任编辑:蒋磊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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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已发布,网上报名为2025年9月1日至25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2026有报考需求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下。

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据《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现将我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拥有中国国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包括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军官和文职人员。如获录取,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拥有中国国籍的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二、招生导师

招生导师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2026年上岗博士研究生导师(具体以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计划

以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考条件

在满足《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基础上,其中:

(一)外语水平

政治学、军队指挥学、国家安全学申请人近五年(截至2025年9月30日)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成绩≥75分。

2.雅思成绩≥6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4.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含)合格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访问超过1学年(10个月以上)。

6.通过报考当年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

7.其它语种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外国语言文学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成绩≥80分。

2.雅思成绩≥7分。

3.全国高校英语、俄语、日语、阿拉伯语专业八级合格(含)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一级(N1)成绩≥145分,或取得欧标考试C1/C2证书(或在全国或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外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同等水平成绩,成绩须经学科组认定)。

4.通过报考当年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

(二)学业水平和能力

符合报考学科规定的基本学业水平和能力条件,详见附件1-4。

五、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5年9月1日00:00至2025年9月25日24:00,军人生(含文职人员)在军网端报名,地方生在民网端报名。军人生报名网址为:http://yjszk.core.gfkd.mtn/login,地方生报名网址为: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材料交寄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之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逾期提交者或者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任缺一者均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请使用清单模板,见附件7):

1.《国防科技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地址: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含两份相关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符合报考专业基本学业水平和能力条件的证明材料。

4.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授权发明专利及其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5.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6.军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员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军队在职军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军官证复印件、《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军队文职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文职人员证复印件、《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地方在职人员提交有效身份复印件、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介绍信。

7.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学位认证材料。获得境外学位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以上原件在入学时查验。

8.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仅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仅提供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总结)。

10.军人应届生提供学员大队出具的“德才表现鉴定”、保卫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未涉及非法邪教组织”等证明;军队在职军官(文职人员)提供政工部门出具的“德才表现鉴定”、保卫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未涉及非法邪教组织”等证明;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人员提供由所在院校/所在单位出具的“德才表现鉴定”和“未涉及非法邪教组织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证明出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1.军事体育合格证明。本校军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年度军事训练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其他军队人员提供最近一次体能考核合格证明。

12.体检报告。军人应届以毕业体检结果为准,其他军队人员提交最近一次年度健康体检报告,地方生提供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患有传染性疾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类疾病、心理疾病、隐匿性疾病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如体检报告未能及时获取,可后续顺丰邮寄,寄出前个人请拍照或扫描做好备份。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5号校内迷彩快递转教务处,收件人:唐宗红,联系电话:025-80838236(地方线)。

入学复查阶段,学院按要求组织体检复查,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电子版申请材料(材料清单1-10;11-12可按实际情况),按顺序扫描成1份PDF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号”命名,9月25日24点前在报名端上传,不接收其他形式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清单1-10)于9月26日12时前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其中材料11(军事体育合格证明)和材料12(体检报告)最晚于创新能力面试时提交。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顺丰快递方式(其他快递不予接收),邮寄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5号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收件人:唐老师。递交材料需送至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5号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机关楼403)。纸质版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存好原件。

注:申请材料中有涉密文件的,可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通过机要方式寄送,机要地址:南京市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收件人:唐老师。

(三)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10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学院将组织进行材料审核(评分标准见附件5),旨在考查申请人学习背景、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水平等。

材料审核环节总分100分,占最终录取成绩的25%,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基础笔试。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200%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参加专业基础笔试人员名单。

(四)英语水平测试及专业基础笔试

10月19日,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测试及专业基础笔试。满足外语免考水平要求的可不参加英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笔试(学院考试大纲可在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查看),旨在考查申请人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专业基础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仅设“合格”“不合格”。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150%-200%确定“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创新能力面试。

考试时间:10月19日9:00《英语水平测试》

10月19日15:00《专业基础笔试》

考试地点:长沙校区一号院101教学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素质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素质考查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有无参加非法组织、能否服从管理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军人考生体检标准按军队和学校有关要求执行,地方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六)创新能力面试

创新能力面试由学院组织,旨在考核申请人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创新能力面试专家组成员一般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至少1人为其他相近学科导师。专家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工作人员从当年创新能力面试专家库中抽取。创新能力面试评分参考详见附件6。

2.创新能力面试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申请人先结合课件汇报,汇报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研修计划等,其中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的科技奖励等(申请人若非第一完成人,则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专家组根据创新能力面试考核情况现场实名独立打分,面试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创新能力面试环节总分100分,占最终录取成绩的75%,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七)录取

最终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创新能力面试成绩×75%。学院根据申请人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最终录取成绩相同,则按照创新能力面试成绩排名),结合导师意见和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后,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考核选拔过程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身心素质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前,出现有违社会公德良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监督机制及违纪处理

1.学院应提前对考核选拔各阶段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及时公示各阶段考核结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2.“申请-考核”制各阶段材料由学院存档,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创新能力面试环节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3.对于在考核选拔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导师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并削减相关学科招生计划。

4.在考核选拔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注销学籍或撤销学历(学位)。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yjszs.nudt.edu.cn/pubweb/homePageList/detailed.view?keyId=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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