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考博英语 责任编辑:蒋磊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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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已发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2026有报考需求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下。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学生)。

3.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本科期间成绩优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及重修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期间曾参加过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二)专业条件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须同时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规定。

二、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2000元/生/学年。

(二)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我校直博生招生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接收直博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学制为五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及其他政策

(一)奖助学金: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硕士20000元/生/学年,博士30000元/生/学年,择优评定(具体参见当年的文件要求)。

2.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元/生/学年,博士13000元/生/学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具体执行要求及标准以国家和学校管理部门当年有关规定为准。

3.学业奖学金:参照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执行。

(二)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即可进行师生互选,提前参与课题或在研项目研究,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四、拟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详见:

1.《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照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操作流程填报志愿。

3.学校代码:10161

(二)接收复试通知

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后,将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收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考核(复试方式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内容主要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

1.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总分为100分,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综合素质(20分)。其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考直博生: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是否合格)和综合水平考核(100分)两部分。政治思想品德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水平考核包括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专业知识(20分)、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四)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

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工作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透明、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我校拟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同时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被录取的推免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情况,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原文链接:https://yjs.dmu.edu.cn/info/1017/9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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