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青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综合评价,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下进行。土木水利学院、化工学院负责考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和录取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按照《青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49人。其中,水利工程(智慧能源)19人、化学工程与技术30人。
四、考核形式及内容
各学院参照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成立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做好详细复试考核记录。复试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可采取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形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三部分,总分300分,考核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复试考核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全程要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成绩。
1.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20分。主要按照考生提供的《青海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同时全面考查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2.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科研潜质进行评价。
3.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复试考核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复试后交研究生院存档。对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分别进行打分,对每项考核小于60分和大于90分的要做出情况说明。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
六、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正式在编教师担任,不允许其他成分人员参与复试。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对在复试考核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5.对在复试考核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各学院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科研潜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思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待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4.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公开、谁解释”原则,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及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开。
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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