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6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考博英语 罗双香 浏览 118 来源:希赛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6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说明

(一)现阶段公布的仅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拟录取博士生按学习形式、专项计划及录取类别分为以下类别,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不得更改。

1.学术型博士

(1)全日制,无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

(3)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

(4)全日制,急需学科试点项目,定向就业;

(5)全日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定向就业;

(6)非全日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定向就业。

2.专业型博士

(1)全日制,无专项计划,定向就业;

(2)非全日制,无专项计划,定向就业。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

现就上述考生对应的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术型博士

1.“全日制,无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非在职研究生,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规定经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学、注册学籍。未按规定完成调档或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拟于7月初(暂定,具体时间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将《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2.“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博士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类型(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报名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本类别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规定经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学、注册学籍。未按规定完成调档或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拟于7月初(暂定,具体时间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将《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3.“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博士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类型(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报名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博士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博士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

4.“全日制,急需学科试点项目,定向就业”博士生

急需学科试点项目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相关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5.“全日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生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相关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生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相关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型博士

1.“全日制,无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专博,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相关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无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专博,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相关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已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三)相关考生提交的定向协议经学校签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2份(1份由考生本人留存,1份由考生交定向就业单位)。

三、重要说明

(一)考生提交的档案、协议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所有档案材料必须为原始件,不得复制。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未达到上述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而使学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接收考生档案或协议等材料,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无法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考试录取规定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的办理请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栏”发布的《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手续办理指南》(链接)。

(五)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yzb.zuel.edu.cn/2026/0617/c4645a433351/page.htm

责任编辑:罗双香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06-17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新人礼包 新人礼包 课程咨询 课程咨询 企业团报 企业团报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客服热线:400-111-9811

售后投诉:156-1612-8671

公众号 公众号
希赛网公众号二维码
扫二维码 关注希赛网
APP下载 APP下载
希赛网APP下载二维码
扫二维码 下载APP
二维码
二维码
第1步: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第2步:领取备考资料
!
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