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各位拟录取考生: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日起开始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我校现场发放时间定于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7:00。
一、发放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第1项且第2、3、4中的任一项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1. 我校网站公示的拟录取考生;
2. 定向考生已寄送《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以及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3. 定向非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和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4. 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二、发放办法
1. 拟录取材料已提交完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7:00(9:00—12:00,14:30—17:30,17日17: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逸馨楼308室)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需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自领的《录取通知书》,7月17日通过邮政统一寄出,假期中不再安排寄送。
2. 截止7月17日拟录取材料未提交完成的考生,请提交完成后,于开学报到时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特别说明
如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或入学报到时不具有硕士毕业证(同等学力即本科生报考毕业时间没有达到条件者),则新生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并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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