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博英语 罗双香 浏览 8 来源:希赛网

2027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实践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具有一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形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分批次招生,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已完成,将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考。

三、招生计划

(一)《华南师范大学 2027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3 种招生方式 (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计划数,最终计划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院系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 拟招生 11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 一级学科共拟招生 4 人,心理学 (040200) 一级学科拟招生 5 人,教育学 (040100) 一级学科拟招生 2 人。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计划数的 70% 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最多招收本校生源 3 人。

(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简称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 拟招生 6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

(四) 教育博士拟招生 56 人 (含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 9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教育科学学院共拟招生 45 人;国际文化学院共拟招生 2 人;教师教育学部共拟招生 9 人 (全部为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博士生)。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直博攻博基准学制一般为 5 年 (本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基地学生本博贯通的直博生,其学制为 4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一般为 4 年,硕博连读学制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 报考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 (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当年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持国 (境) 外大学硕士 / 本科学位 (毕业) 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交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 (境) 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认证书 (硕士、学士都在国 (境) 外获得的,均需提供)。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各二级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 满足上述 (一) 报考基本条件的规定。 2. 满足各二级单位本年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

(三) 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 满足上述 (一) 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 已完成本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

(四) 本科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 满足上述 (一) 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 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 (一) 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6 条的规定。

2.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 (或党务) 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表见《2027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 截至我校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相当职称) 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82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出生)。

(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条件

1. 满足上述 (一) 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6 条的规定。 2. 已获硕士学位。 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 (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近 5 年中每年承担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 120 学时 (每一学期不少于 60 学时)。 4.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82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出生)。 5. 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七) 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 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 2. 教育博士 (045100) 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 (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 (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 (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 (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六、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脱产读书,享受学校奖助学金。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专项计划,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生、专业学位博士 (含教育博士和应用心理博士),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七、学宿费与奖助学金

(一) 2027 级学费标准

表格

序号专业类别学费标准 (元 / 生・学年)学制
1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4 年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00004 年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除外)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400004 年
4定向专业学位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200004 年
5定向专业学位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400004 年
6定向专业学位应用心理博士研究生800004 年

(二) 住宿费标准

最高 1600 元 / 生・学年 (不含水电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后勤管理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 奖助学金

学校现有的博士研究生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 (全脱产)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可申请: 1. 国家奖学金:30000 元 / 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学业奖学金:博士一等奖每年 18000 元 / 生,获奖比例 20%;博士二等奖每年 15000 元 / 生,获奖比例 30%;博士三等奖每年 10000 元 / 生,获奖比例 50%。 3. 国家助学金:每年 13000 元 / 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 研究生勤工助学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 临时困难补助。

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网站,其他二级单位设立的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单位网站查阅。以上各项目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八、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上传博士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初审) 两个阶段。 本科直接攻博考生,报名时间与 2026 年 9‑10 月份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同步进行,无需再次进行博士报名。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间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所有博士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息。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 (如单证硕士、境外学历学籍、身份证号变更、姓名变更等) 的,应提前做好学历 (学籍) 核验工作。

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博士报名用表》各项内容及要求,提前做好博士报名准备工作。(网址: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引》。 1.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点击网页左侧的 “快速入口 —— 博士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 (以北京时间为准):2026 年 12 月 1 日 9:00 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 17: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建议每位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考生在 “研招网” 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附件材料,无需从 “研招网” 下载打印任何报名信息 (如 “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对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未有校验结果的考生,请仔细核对学籍学历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务必在网报期间登录 “研招网” 进行修改,切勿为通过校验而再次报名。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 (如单证硕士、境外学历学籍、身份证号变更、姓名变更等) 的,应在博士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学历 (学籍) 核验证明材料。

(二) 网上确认

1. 网址:https://yanzhao.scnu.edu.cn,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上传博士报名材料,具体操作可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清单》和《华南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2. 时间 (以北京时间为准) 首次上传材料的起止时间:2026 年 12 月 23 日 9:00 至 2026 年 12 月 29 日 17:00。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材料后,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的博士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考生才能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 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初审意见补充上传材料,并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的再审结果。 初审未通过者,上传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 年 12 月 30 日 17:00。 相关要求以我校《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三) 报名考试缴费 (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费:¥120 元 / 人。 缴费截止时间:2026 年 12 月 31 日 17:00。 考试费的缴纳实行自愿原则,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 2027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博士报名材料审核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

九、资格审核

以各二级单位公布的《2027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为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入围参加综合考核的博士生名单由各二级单位挂网公示。

十、综合考核 (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考核内容详见各单位公布的《2027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1. 综合考核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综合考核。考生需提交的博士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复印件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进行比对): (1) 博士报考登记表原件 1 份 (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各 1 份。 持国 (境) 外硕士或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 (境) 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证书各 1 份。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4) 政治审查表原件 1 份。 (5) 专家推荐信原件 2 份 (需用学校模板且专家手写签名)。 (6) 现役军人须提供军队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1 份。 (7)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1 份 (须授课单位盖章或者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8) 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复印件各 1 份。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原件 1 份 (需用学校模板)。 (10) 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代表作) 复印件各 1 份。 (11)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1 份。 (1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提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 1 份,要求所在学校思政 (或党务) 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若为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表的 “工作学校思政 (党务) 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栏中明确 “该同志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1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各 1 份,且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人事处盖章。证明格式可参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登记表》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证明》。 (14) 教育博士考生,须提供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 1 份 (需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以及是否属于学校管理人员的认定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15) 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计划博士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 1 份。 (16) 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7) 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应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综合考核前备齐。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综合考核。

2. 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时间、地点以此通知为准)。

3. 所有拟录取的博士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近期体检报告。考生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1. 结合考生的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 考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招生年度有效。未在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者,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 (境) 内高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 (境) 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证书。各单位要加强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教育部及本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1. 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各单位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各单位要教育引导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依法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严禁招生工作人员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可能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

4.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 号) 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严禁各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须向招生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严禁各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6. 考生认为所报考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各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其他

1. 面向港澳台地区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2. 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3. 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教育部关于 202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制定《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 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6.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各博士专业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7. 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博士招生计划数和各二级单位博士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部分二级单位预计在 2027 年 4—5 月开展第二次招生。

十四、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邮箱:zsb03@scnu.edu.cn 

网址:https://yjsy.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 年 10 月

原文链接:http://yz.scnu.edu.cn/a/20261104/693.html

责任编辑:罗双香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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