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 202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规模与考试形式
(一) 我校 2027 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5 人,均为临床医学博士。 (二) 招生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和民族地区医疗建设发展及人才需求契合度,本次我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安排如下:
表格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三级学科 | 导师 | 骨干计划名额 |
|---|---|---|---|---|
| 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105111 外科学 | 外科学 (骨外) | 杨强 | 1 |
| 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 105111 外科学 | 外科学 (骨外) | 刘玉增 | 1 |
| 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 105111 外科学 | 外科学 (泌尿外) | 胡小鹏 | 1 |
| 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徐磊 | 1 |
| 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105102 儿科学 | 儿科学 | 赵顺英 | 1 |
(三) 考试形式:“申请‑考核” 制。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招生简章》和拟招生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须已通过考生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 教育主管部门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
(三) 招生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含兵团) 等 6 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 7 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 (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 等 6 个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 (市) 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承担西藏班新疆班教学管理任务教师;在西藏工作满 5 年及以上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地处新疆南疆五地州的普通高校各族应届毕业生;参加南疆五地州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南疆工作的各族考生。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校骨干计划博士录取考生的整体汉族比例不得超过 20%。
(四)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骨干计划的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报考资格审核
(一)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 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 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
四、报名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 报名程序及考核安排与我校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报名时间与流程一致,具体内容请参见《首都医科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招生简章》及拟招生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办法。
(二) 注册并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 https://zsxt.ccmu.edu.cn,“报考类别” 请选择 “定向就业”, 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处上传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的页面截图。如实填写 “定向单位” 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
五、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在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
六、录取
(一) 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认拟录取名单,体检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二) 不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到该计划以外的类型。
(三)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在拟录取后,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 (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 (或四方) 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 / 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执行录取当年上级批复的收费标准。学制及奖助学金等与我校普通类计划博士研究生要求一致,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等不良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如以上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邮 编:100069
研招办邮箱:yanzhao@ccm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首都医科大学研招办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 年 11 月
原文链接:https://yjsh.ccmu.edu.cn/zsgz/bszs/61097d7068ad4b2d985db21665ffe6e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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