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之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详情如下:
葫芦岛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葫芦岛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广东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通知,2022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黑龙江省发布了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相关人员请认真查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以下为具体详情:
广西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原则上会计人员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
滁州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学员需在缴费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该报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需补齐2018年度至2021年度学分的学员,请尽快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学。
四川自贡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会计人员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安徽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5月1日起,学员可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网络教育学习”。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级、中级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