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MPA录取规则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彭静 2020-07-08

摘要: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即将进入院校复试环节,且报考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请注意,以下是北京师范大学MPA录取规则,包括录取方式和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况。

1.全日制招生为新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在提前面试中:

(1)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当全国MPA联考成绩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报考资格和学历档案复审无误后,即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2)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人数未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的情况下,可按提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参加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专业2020年提前复试,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考生,其提前复试结果可保留至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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