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杨曼婷 2020-09-22

摘要:北京城市学院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公布,包括招生人数、招生类别、学制、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初试、复试等详细信息。更多内容请见下文。

北京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颁发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据2020年7月学院网站显示,北京城市学院有3个校区,10个本科教学部(系),100余个本专科专业(方向);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名;教职工2千余名,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占3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60%;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纸本图书200余万册,固定资产总值5亿余元。

一、拟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5人,招生专业涉及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以及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领域)。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2021年我校继续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预计招生计划为5名。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制

(一)招生类型、录取类别和培养方式

2021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三、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名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招生办联系。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根据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 ,请考生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网站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核对学历证书为主;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以核对学位证书为主)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第2点)、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考生报考的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将被全面审核,以便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 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时间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2. 准考证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 考生于规定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5.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我校在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考生体检工作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7. 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100083

查询网址:http://zs. bcu. edu. cn/html/yzw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传真号码:010-62322676

电子邮箱:yjszs@bcu. edu.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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