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杨曼婷 2020-10-23

摘要: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公布,包括招生规模、报考条件、学制、学费、报名方式、初试、复试等详细信息。更多内容请见下文。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 誉的直属、“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 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 计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 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 士生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2016年起,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硏究生招生总规模内 单列下达,专项专用。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硏究生。

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不招收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 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 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 材料:

(1)英语达到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岀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 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 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 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 报考时已获得的较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岀具的本科结业证明 原件。

(4)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1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硏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硏究生全国 统考。

第四条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 .非定向就业一一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硏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 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 三方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 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 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学校硏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 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 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 愿报考、统一考试、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 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 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硏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 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 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七条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 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硏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 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 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 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参照本简章第三条(四)第3点同等学力要求)寄到我 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硏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 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 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 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我校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 B-12月28日。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一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二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的命题 工作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统一 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75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 100 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印 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 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发布的 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 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 试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 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 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以及《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 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现工作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十九条 我校硕士硏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 的硏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较高可达10万 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较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 硏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硏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 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 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 元/生/学年,覆盖面100%o

2. 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 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 元/生/学年。

4. 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科硏创新基金等, 开展创新性科学硏究。

5. 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 助基金等,帮助硏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 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第二十三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硏究生。

我校硕士硏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五条 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硏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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