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MPA招生信息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杨曼婷 2022-07-22

摘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发布了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信息,包括MPA拟招生人数、报考条件以及学制学费等内容。请有意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MPA的考生注意查看!

以下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信息,供各位研考生查看。更多MPA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23年全国MPA招生简章汇总进行查看。

一、校院介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地处中国上海,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前身为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上海化工学院分院和上海纺织工学院分院,1985年在上述院校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目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已经发展成为工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致力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依托现代产业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以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学科群、专业群对接产业链和技术链,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与行业、企业共同构建了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就业的“四协同”模式、“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助力学校成为培养优秀工程师和工程服务人才的摇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上海交大机电分校技术管理系,1986年与华东纺织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合并改名为管理工程系,1996年正式成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创始人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原上海宝山区委书记、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上海市领军人才、教育部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泓教授。学院还聘请了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政府人士等二十余人担任学院的柔性教授。经过4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与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管理学院。

二、项目特色与方向

(一)项目特色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M PA项目于2022年正式启动,依托于“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能够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1.相关专业建设基础扎实。社会保障学科经历20年发展,拥有上海社会保障重点学科,获评社会保障国家级教学团队,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每年招收社会保障学生人数居上海前列;设全市第一个“养老服务管理”本科专业,每年定向为协和颐养院培养20名专业人才;“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本科专业是上海市教育高地。

2.学科发展积淀成果丰硕。拥有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五年来,学院在科研方面:获得科研经费达5000余万元;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社基金项目、上海市软科学重点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项目等省部级项目230余项;相关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20余项,研究成果获文化和旅游部优秀研究成果奖一、二、三等奖,上海哲社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二、三等奖,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20项。

3.协同育人社会资源丰富。秉持“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办学模式,与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拥有25个实习基地,聘请22名公共部门的中高层领导担任行业导师。

4.开展案例教学优势明显。在公共管理领域积累了大量富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实践案例,并已应用于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过程中,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公共管理实践的问题意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项目方向

基于我校公共管理学科的特色优势,在M PA方向设置上突出公共管理学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融合。拟设置三个方向如下:

1.社会保障与健康管理:聚焦于养老保险与服务管理、医疗保险与服务、健康治理。

2.基层政府管理与创新:聚焦政府应急管理、政府公共服务、政府改革与创新。

3.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城乡基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

三、招生类型与人数

管理学院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50人(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于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及报名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https://ge.sues.edu.cn/)。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六)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2个月,请考生尽早办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及录取流程

(一)初试

1.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初试地点: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4.考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具体复试要求和流程届时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官网。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3.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M PA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特殊类考生初试总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

具体录取方案届时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工作实绩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如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上信息将依据教育部政策进行修订。

七、培养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制2.5 年,最长学习时间(含休学时间)不超过4.5 年。一般安排在周末及业余时间学习,学校不安排宿舍。其户口、人事档案、医疗保险、党、团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二)培养校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三)项目费用

学费:50000元( 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按 第一、二学年分两次付清,分别为50%、50%。

(四)奖学金

本项目针对各类学员设有针对性奖助学金。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审核通过,可获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双证)。

原文链接:2023年公共管理硕(MPA)招生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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