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杨曼婷 2022-08-12

摘要:华中师范大学发布了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包括拟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习方式以及学制学费等内容。请有意报考华中师范大学MPA的考生注意查看!

以下是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供各位研考生查看。更多MPA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23年全国MPA招生简章汇总进行查看。

一、项目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 年建校至今,我校已有119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9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全国第二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试办单位,2004年开始招生,由公共管理学院承办。

公共管理学院是具有鲜明特色、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学院现有学科涉及公共管理和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现有1个共建国家重点二级学科—一中外政治制度,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一公共管理,1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一一行政管理。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院公共管理学科位列第15名,居全国前7%。2021年被学校列入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牵头“城市基层治理”和“公共政策”两个PI团队建设。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华中师范大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挂靠学院,学院还是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的牵头建设单位。

近20年来,依托学院成立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挥上述学科和平台优势,走特色办学之路,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中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46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1人;还聘请了20多位校外专家及实践经验丰富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实践导师。2010年1月我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全国MPA教学合格评估。

目前,中心根据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多样性的特点,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对MPA研究生实行分方向培养,设置了9个培养方向,即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土地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产业政策与政府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十四五期间,中心将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MPA培养综合改革,提升学生的就读体验,提高培养质量。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条件者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及类型

参考2022年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为200人,全部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具体计划见正式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报名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份(具体时间见正式招生简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四)报考类别:定向就业(不能选择非定向)

(五)报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六)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

(七)培养方向: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土地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产业政策与政府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

五、考试

(一)初试

考试时间: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一致,通常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公告。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二) 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内容、调剂政策及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或我院通知为准。

六、学费标准和学制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MPA学制学费.png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联系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30079

联 系 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网 址:http://spa.ccnu.edu.cn

原文链接: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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