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海洋大学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杨曼婷 2022-10-24

摘要:江苏海洋大学发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初试时间以及学制学费等内容。请有意报考江苏海洋大学MPA的考生注意查看!

以下是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供各位研考生查看。更多MPA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23年全国MPA招生简章汇总进行查看。

江苏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为主线、以理工为主体、以人文为基础,强化工科优势,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2013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7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即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水产;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即土木水利、农业、药学、国际商务、公共管理(MPA)、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中药学、艺术。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6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在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整使用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共管理考生除外):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面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目前不接受推免生。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水产为2.5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我校确定,不超过14:30)。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要求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将另行公布。

(二)复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笔试、面试、心理健康测试等环节。

(三)复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考试科目,网址为:https://yz.jou.edu.cn/index.htm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江苏海洋大学调剂志愿。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另外,我校还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23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十一、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 学费及学制

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MPA考研学费标准.png

(二)奖助体系

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1. 国家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20000元/生·年。

2. 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

3. 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学年,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60%、20%)。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中外合作)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4.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5. 研究生困难补助: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十二、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学校根据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十四、联系方式

江苏海洋大学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高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 13812337126, 15905139855

网站地址:http://yjsy.jou.edu.cn

电子信箱:bigery@jo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22005

原文链接:2023年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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