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春季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3-13

摘要:2018北京春季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

2018北京春季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一)受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报时间:3月21日至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网报入口选择说明:

(1)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

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春季第一次认定报名确认点”;

2.受理时间:3月28日至31日(周三至周六)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4.受理方式: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 “网上报名——网上预约受理——现场提交材料” 的方式。

5.登录网上预约系统方式及注意事项

(1)登录方式:使用电脑登录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北京市教师资格”。

(2)注意事项:

①预约系统开放时间:3月22日至31日(周四至周六);

②自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以登录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③申请人凭系统发送的预约信息(手机短信)在预约时段内进行受理;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现场受理,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回执》

现场受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指定时间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报时间:3月21日至27日,每天7:00—24:00

网报入口选择说明:

(1)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

2.受理时间:3月28日至31日(周三至周六),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3.受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应材料;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都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可在其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址”所在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受理地点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4.发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

具体样式由各区级认定机构的自行规定。

参考通知2018年北京春季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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