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滨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9-29

摘要:河南淇滨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体检时间10月15—18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26日,确认地点:淇滨区文教体局101室,详情见下文。

淇滨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淇滨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淇滨区户籍;

2.持有淇滨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淇滨区。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两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关网不能报名)。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 参加体检

请各位申请人于10月15—18日(早上7:30)到鹤壁市京立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空白体检表(贴上照片、填好信息)。早上7:30--9:30抽血,要求空腹,前天晚上12点后禁食禁水。医院联系电话:0392-3377067

3.提交材料

请各位申请人于10月24日—26日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彩印;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后标明姓名、学段学科及身份证号。

(9)纸质档案袋一个。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4.认定地点

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363号)101室。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公布认定结论和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或联系邮寄事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工作进度统筹安排进行。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2018下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时间汇总

(一)网报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关网不能报名)。

(二)体检时间:10月15日—10月18日到鹤壁市京立医院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10月26日到淇滨区文教体局101室提交材料并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鹤壁市淇滨区文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及鹤壁教育网(http://jyj.hebi.gov.cn)网站通知,此次认定工作相关通知在以上平台发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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