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嘉兴海盐县教育局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领证时间为7月10日--8月10日,领证地点为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A9窗口,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春季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类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尚未现场自取的人员于7月10日--8月1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A9窗口(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若代理领取,必须凭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经签名确认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
选择邮寄送达的教师资格证书全部于7月7日寄出,相关申请人员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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