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胡敏娟 2021-02-27

摘要:2021年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希赛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情参考下文: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北京各考点在校考生原则上分配在本校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你所在学校(知识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携带本人签字的《健康声明书》(见附件)参加考试。

知识点校在校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7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学校报告。

二、其它考生(社会考生和本校非知识点的在校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知识点负责核验。本次考试将于3月7日至11日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声明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配合知识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服从知识点疫情防控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七、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知识点一览表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北京各考点在校考生原则上分配在本校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你所在学校(知识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携带本人签字的《健康声明书》(见附件)参加考试。

知识点校在校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7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学校报告。

二、其它考生(社会考生和本校非知识点的在校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知识点负责核验。本次考试将于3月7日至11日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声明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配合知识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服从知识点疫情防控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七、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知识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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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声明说.docx

原文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1/0226/78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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