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胡陆 2021-12-01

摘要:2021下半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遵守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考前准备好防疫材料,带好相关证件文件参加考试。

2021年下半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安全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请考生考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异常(非绿码)的考生必须遵守当地考试组织机构的考试防疫要求。

三、做好赴考防疫工作

面试当天,考生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1.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2.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3.遵守考点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疫实行属地管理

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适时调整考试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于考前14天起关注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措施。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s://jyt.yn.gov.cn/web/4a4b6eea2e394b9fb0ab9e5d469e909b/8844a3c5bce04c149b87da2a8e82c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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