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10月自考电子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
摘要:本文是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于12月21日起3日内查收。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我院对在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违纪考生给予了取消违纪科目成绩的处理,对考试作弊和其他违规考生给予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对违规考生均制作了《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将违规考生信息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现将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于12月21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s://zikao.hneao.cn/net),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自助服务系统违规处理决定书查收功能一经开通,违规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功能开通日为送达日期。
二、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或者考生收到我院发送的考生违规处理决定送达短信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
对以上告知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809030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ksytzgg/202112/t20211221_21319945.html
延伸阅读
- 2024年下半年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政策信息汇总
- 2024年4月湖南省自考有哪些考试信息已公布?湖南自考招生政策信息汇总
- 湖南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公布了吗?有何具体要求?
- 湖南省关于在社会自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通告
- 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安排
- 湖南省2023年4月自考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自考微信公众号
扫码添加
自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