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论文考核通知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3-01-09

摘要:本文是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本次自考论文考核工作将于2023年1月6日至1月29日进行,具体安排请看下文。

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23.1次)考核工作将于2023年1月6日至1月29日在“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网址:https://zkxt.cwnu.edu.cn:8082/zkweb/)上进行缴费(金额为400元/生)、选题、论文上传等相关事项,请参加本次论文考核的应用型(即小自考)和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按照《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的方法进行相关操作,并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附件2)、《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4)的相关格式及要求撰写论文和填写论文指导手册。

我校应用型自考考生(即小自考考生)请及时和所属助学单位的老师取得联系,以便助学单位为你们安排论文写作指导及考核的相关工作。

我校小学教育专业的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请及时联系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姚老师:13219131715,以便学院为你们安排论文写作指导及考核的相关工作。

特别提醒:

1.按照《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附件5)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生须提交学校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万方数据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PDF格式)。毕业论文(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可进入答辩环节。请各考生将查重报考附于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查重报告或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答辩,作缺考处理。

2.因考生个人原因、论文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未能参加答辩的考生作缺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查重报告。具体要求按《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docx

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docx

附件4.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doc

附件5.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pdf

西华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lu.cwnu.edu.cn/info/1099/2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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