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度中级会计延考增报科目通知

中级会计职称 责任编辑:张峥林 2021-03-23

摘要:深圳市财政局通知显示,考生可于2021年3月29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新增加科目的报名及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度已报科目不需要重复报考。

关于深圳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增报科目的通知

各位考生:

由于受疫情影响,深圳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有部分考生希望在2021年度申请增加科目,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经研究并请示上级部门,可以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增加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延考增报科目表》

由考生本人提出增加考试科目申请,需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3月26日18:00前,将《延考增报科目表》(见附件)送达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深圳会计进修学院,联系电话:25595033、82117296。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2021年度考试科目

提交《延考增报科目表》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9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新增加科目的报名及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度已报科目不需要重复报考,技术部门从后台直接将原报考的科目进行整合。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考生在现场办理增科手续时,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的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641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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