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备考中,把握住各章节知识点是很重要的,希赛网证券从业资格频道为您提炼出了各章节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帮助考生高效备考顺利备考。本次分享的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合伙企业法”重点知识点。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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