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告

执业护士 责任编辑:陈湘君 2019-12-09

摘要: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知识点考务工作的通告已发布,请2020年东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按通告内容的要求及时完成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详见正文。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4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考点的组织报考工作通告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一)在职人员报名

各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辖区镇街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审核有关报名材料。

局直属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的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审核有关报名材料。

(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负责组织本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

(三)其他考生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2月18日。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1.根据工作实际,我市在东莞市卫生计生能力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继教中心”)设2个现场确认点负责受理局直属各医院、各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中心血站和其他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现场确认。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负责本校报名现场确认。

市继教中心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3日09:00-12:00,14:30-17:30,地点为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大楼六层继教中心人才评价部1室和2室,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证书原件经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局直属各单位、其他考生证书原件经市继教中心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1.《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3.毕业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附件3);报考人员为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应届毕业生的,应持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附件4),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各单位要按有关要求集中将报名资料按现场确认安排送市继教中心审核及现场确认。其他考生个人直接送报名资料至市继教中心审核现场确认。

(二)各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辖区(单位)考生纸质报考材料的受理及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按时报送办理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材料。

联系人:市继教中心马丹丹23280163

附件:1.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东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png

2.《2020年护考报考材料提交须知》

2020年护考报考材料提交须知

一、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及花名册

1、毕业证明中须注明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招生名册保持一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内容。毕业证明模板可参考《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一个学校出具一份,如有专业、学制、入学时间等不同情况,在同一份毕业证明里分别说明,无需另出一份。

2、应届生毕业生名册须参照《2020届毕业生名单(模板)》(见附件5)提交,且考生纸质材料顺序须与名单顺序一致,不能使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名单,考点上报材料时须提交《2020届毕业生名单》。

二、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①报名申请表所填写信息须准确无误,有误的均需返回考生修改,不能手动修改申请表。例如教育情况的信息与毕业证书不符(请务必核对学历、学制、学位等情况,以避免出现反复退回修改的情况)。

②报名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名,且签名不能涂改。

③报名申请表审查意见栏须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考点填写审查意见及盖章(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2、身份证明

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20年5月18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提供保证书(保证书须有考生身份证号、签名及日期)。

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要求,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参加考试。

3、毕业证书

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须与报名申请表中“教育情况”相符。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的(如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及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查询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中专学历有疑义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学历相关佐证材料。

持境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由所在学校出具的 《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确认。

5、考生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由学校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盖章验印。

3.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非应届生)

4.《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5.2020届毕业生名单(应届毕业生)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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