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即将启动,护士考生务必参与!

执业护士 李瑶 浏览 4691 来源:希赛网

​2025年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护士、药师、技师等)参加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从3月1日正式开始,错过将影响晋升和职业发展!

一、学习对象与学分要求

1、参加人员:

全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等。

2、学分要求:

 - 每年需获得不低于25学分(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学分)。

 - 公需科目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5学分,作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的必要条件。

二、公需科目学习安排

1、学习内容:

本年度公需科目包含5个项目,每个项目15学时(5学分):

 - 基本法律法规及政策

 - 医学人文及医德医风

 -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公共卫生管理

 - 科研诚信

2、学习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2月25日,逾期将不再提供补学机会。

三、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在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需求,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其他学分:

 - 国家级或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

 -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Ⅱ类学分)

 - 学分获取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录。

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类

Ⅰ类学分:

通过国家级或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

Ⅱ类学分:

通过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形式获得。

五、学分的重要性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职称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直接挂钩。部分地区甚至在中级职称报考时就有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因此考生务必重视!

六、政策优化与豁免条件

为减轻医务人员负担,2019年国家卫健委对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进行了优化:

1、远程学习:鼓励将面授项目转换为远程项目,医务人员可自主选择国家级远程继续教育平台,所获学分全国通用。

2、学分替换:Ⅰ类和Ⅱ类学分可相互补充,但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

3、豁免条件: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

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七、温馨提示

 - 及时学习: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有限,请尽早完成,避免错过截止日期。

 - 咨询答疑:如有疑问,可咨询单位医务科或当地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 规划学习: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合理选择学习项目,确保完成学分要求。

责任编辑:李瑶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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