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

执业药师 责任编辑:陈湘君 2020-06-12

摘要:河北省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冀药协培字〔2020〕2号,根据通知说明,2020年河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3月3日—11月30日,学习时间3月3日—12月31日。

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培字〔2020〕2号

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国药协发〔2020〕1号)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

一、公需科目:请登录河北药师网首页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进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板块,选择“公需科目”免费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分为网络学习和面授学习两种形式,任选其一即可。

网络学习:

(一)电脑端学习:请登录河北药师网首页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点击页面左上角“继续教育流程向导”板块查看专业科目报名学习流程。河北药师网网址:https://www.hbysw.org。

报名时间3月3日—11月30日,学习时间3月3日—12月31日。

(二)手机端学习:手机微信扫描河北药师网首页左侧二维码,关注河北省药师协会公众号,即可在手机微信报名学习。

面授学习: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面授报名学习时间待定,具体通知请关注河北药师网。

协会咨询电话:0311-89635936、89635938。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20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bysw.org/contents/38/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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