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入口及相关事项

执业药师 李瑶 浏览 4370 来源:希赛网

​浙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涵盖药学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形式包括线上和线下,全年不少于90学时,分公需和专业科目。学员需关注浙江药师网获取最新信息,积极参与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一、教育对象

适用于已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以及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别。

 - 公需科目涵盖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础知识;

 - 专业科目则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部分,必修内容依据《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教材》确定,选修内容由各施教机构根据学员需求自主选定或从必修教材中选取,自修内容需符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教育形式

提供面授和网授两种学习形式,学员可登录浙江药师网(http://www.zjda.com)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四、授课时间(参考2024年安排)

 - 面授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 网授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五、学时规定

全年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六、收费标准(参考2024年标准)

 - 面授费用:300元/60学时,另需支付资料费30元/人。

 - 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资料费同上。

按学员实际参加的必修、选修学时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面授费用=300元/60学时×实际参加面授学时数;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实际参加网授学时数。

七、相关要求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业药师应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 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内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在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 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药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前,需登录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指南详见网站相关说明。

责任编辑:李瑶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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