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每日一练 3-24

法规知识 责任编辑:一级建造师 2017-03-24

摘要:2017年3月24日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每日一练,《一级建造师-法规》3月24日练习模拟试题答案讲解解析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每日一练|练习模拟试题答案讲解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

1.【单选】若甲、乙两个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若工程中因乙公司的原因发生了事故给业主造成了 10万元的损失,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业主只能要求乙公司赔偿

B.业主如果要求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可以拒绝

C.甲企业不能拒绝业主的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向乙企业追偿

D.乙企业可以拒绝甲企业的追偿要求

2.【单选】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揽建设工程。以下说法合法的是( )。

A.双方口头签订联合承包的协议即可

B.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

C.甲与乙就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因为甲的原因造成违约,建设单位只有权向甲请求赔偿

3.【单选】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同专业单位实行联合承包,其承揽工程的业务许可范围取决于( )。

A.联合成员中较高的资质等级

B.联合各方平均资质等级

C.联合成员中较低的资质等级

D.联合各方商定的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法规 每日一练》答案

1.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甲、乙两单位组成联合体后承包工程,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业主既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甲公司不可以拒绝业主的赔偿要求。若甲企业在业主赔偿后向乙企业追偿,乙企业不得拒绝。

2.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在其支付赔偿后可依据联合承包协议及有关各方过错大小,有权对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向其他方进行追偿。

3.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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