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一建考试已经结束,想要报考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开始备考了,下面是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考试要点之建设工程工期,希望能帮助大家备考!想要获取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讯,请关注希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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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二)暂停施工
暂停施工包括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指示暂停施工和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三)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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