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一建考试已经结束,想要报考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开始备考了,下面是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知识点归纳之防汛抗洪方面的紧急措施,希望能帮助大家备考!想要获取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讯,请关注希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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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行政首长负责是指全国由国务院负责,省、市、县由省长、市长、县长负总责。在统一指挥的原则下,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基础实现防汛抗洪工作的统一指挥。
汛期一般分为春汛(桃花汛)、伏汛(主要汛期)和秋汛。保证水位是指保证江河、湖泊在汛期安全运用的上限水位。相应保证水位时的流量称为安全流量。
《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紧急防汛期系指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确定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作出紧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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