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吉林省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证书于5月28日起发放,具体领取事项如下: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定于5月28日起发放。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考生需提供)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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