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备考: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级建造师 徐艳婷 浏览 784 来源:希赛网

​2021年一建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在这阶段考生需要掌握各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建法规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①大城市 1.5 元至 30 元;②中等城市 1.2 元至 24 元;③小城市 0.9 元至 18 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 元至 12 元。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 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4)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主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 5 年至 10 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5)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图片.png

责任编辑:徐艳婷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2-06-21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新人礼包 新人礼包 课程咨询 课程咨询 企业团报 企业团报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客服热线:400-111-9811

售后投诉:156-1612-8671

公众号 公众号
希赛网公众号二维码
扫二维码 关注希赛网
APP下载 APP下载
希赛网APP下载二维码
扫二维码 下载APP
二维码
二维码
第1步: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第2步:领取备考资料
!
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