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是指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时,向考试主管部门申请对试卷进行复核的过程。考生要如何申请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具体请见下文。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分数存在异议,认为可能存在评分、登分或录入错误,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成绩复查。这是一项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措施。
成绩复查的范围与原则
1、复查内容:仅限于检查答卷的卷面分数合计、登分、录分是否有误,以及是否存在违纪、缺考或其他异常情况。
2、不涉及评分标准:复查不涉及对阅卷员评分标准及尺度的掌握进行评判,即不会因为考生认为“我的答案合理应给分”而改变分数。
3、不提供阅卷过程:复查过程中,申请人不能查阅试卷、答卷、标准答案或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料。
成绩复查流程
1、提交书面申请: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报名所在地的省级人事考试机构递交复查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及复核理由等关键信息。
2、省级汇总上报: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收到申请后,会统一整理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后,集中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此环节通常在申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人社部复核处理:重点核查以下内容:①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②答题卡扫描与机器判分是否存在漏评或分数累加错误;③考试违纪记录等异常情况标注是否准确。
4、结果反馈机制:复核结果由人社部返回各省级机构,后者在收到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官网公示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若确认成绩有误,系统将自动修正并同步更新至查询平台,修正后的成绩为最终结论,不再接受二次复核。
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有效: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清晰。信息不全或模煳的申请可能被退回或不予受理。
2、科目单独申请:如果需要复查多个科目,必须为每个科目分别准备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
3、保留邮寄凭证:邮寄材料后,务必保留好快递单号,以便查询邮寄状态和作为已提交申请的凭证。
4、结果为最终结论:成绩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不再受理二次复查申请。
总的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是一项程序性补救措施,旨在确保考试评分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考生应在了解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流程提交申请,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取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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