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科目免考条件详解:哪些人可申请免考?

一级建造师 责任编辑:王娟 2025-10-28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免考条件,考生如符合免考条件,可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申请免考时,考生应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请见下文。

一级建造师考试为部分具备特定资格和条件的考生提供了免考部分科目的优惠政策,旨在避免重复考核,体现对专业人才的认可。免考政策主要分为“普通免考”和“增项免考”两类,适用对象和条件有明确区别。

普通免考:符合条件可免试两科

“普通免考”针对的是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但已具备特定资质和条件的考生。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免考条件(需同时满足):

取得特定资质证书: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满足以下任一附加条件:

在单位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务。

持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项免考:已持证者可免试公共课

“增项免考”是为已经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设计的。当持证人希望增加注册专业时,可享受免考政策。

免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免考科目与考试要求:

免试科目:增项考试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三门公共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部免考。

考试形式:增项考试为“一科制”,考生从剩余的9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进行报考。

成绩管理:增项考试成绩不滚动,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的增项资格。

总的来说,一建考试的免考政策为资深从业者提供了高效取证路径,但申请者需严格满足资质、职称或经验要求,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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