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5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一级建造师 责任编辑:胡媛 2026-01-12

摘要:关于领取2025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已经出来,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已开始发放。

关于领取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递领取

(一)信息填写。考生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modules/person/person)选择考试服务→证书邮寄申请,按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完成证书申领登记(免付邮费);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证书领取→证书发放系统入口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并按以上操作步骤完成本人证书申领登记。(考试服务使用帮助可查阅:考试服务使用手册)。

(二)证书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查看EMS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电话,考生领取证书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服务咨询。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0771—2189662,证书系统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南宁)。

二、现场领取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办理窗口领取。

(一)领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4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B19、B20)。

(二)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三)咨询电话:0771—5595390,0771—5595386。

(四)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三、其他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6号)的文件精神,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按规定进行销毁;已制发电子证书的纸质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不再办理补发,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6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xpta.com.cn/ksxm/zyzglks/yjjzszyzgks/yjjzszslq/t13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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