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师考试临近,此次给大家分享的是“2019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高频知识点:财产税类”,仅供参考。更多中级经济师知识点信息,请关注希赛网经济师频道。
2019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高频知识点:财产税类
1.含义: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优点:
(1)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2)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充分,相对稳定,不易受经济变动因素的影响
(3)征税原则是有财产者征税,无财产者不纳税
(4)财产税属于直接税,不易转嫁
3.缺点:
(1)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收入弹性较小
(3)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障碍
我国的主要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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