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自考能免考的科目为: 一是公共课,二是计算机或英语科目。国家社会企业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坷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成人自考能免考的课程为: 一是公共课,二是计算机或英语科目。国家社会企业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坷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自考本科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本科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学考试本科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学考试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考本科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本科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学考试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学考试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考本科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本科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
自学考试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地(市)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地(市)办进行初审后上报自治区办。
申请办理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的应用型专业考生,须先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顶替)课程审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社会考生申请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须到考籍所在的市(州)自考办办理,程序同上。
考生在建立合格档案后,可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交市(州、地)自考办审查,省直属考点的学生交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审查。
考生在每次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期间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课程,须向市、县招办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供学籍表复印件。
安徽自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免考申请,按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上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省、市级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验审考生免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予以免考。
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先选择“考生登录”,然后选择“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最后选择“免考申请”入口后可以开始本次免考申请。
上海自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于每年的5月或11月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登记表》,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经主考学校查验核准后,分别于每年的6月或12月汇总,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
凡办理免考的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免考申请,网上提交后携带相关原始材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办理,经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同意后,打印免考通知单交由考生妥善保管。待上报毕业生材料时,由各市考试中心、委考助学单位统一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广西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