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如遗失,请在www.boee.cn下载历史成绩。(3)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单。(英语三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本专业全部课程。(2)论文成绩达到良好。(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考试当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有效期为四年,分数≥420分。
1.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两份(需带好原件)。2.CET-4或PETS-3复印件两份(需带好原件)或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单两份。3.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两张及电子底版(图片尺寸(像素):144*192、大小:8K以内格式:JPG)。
长沙师范学院自考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一次,每年的3月至5月接受学生申请,6月授予。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交到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南校区行政楼北栋201办公室。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2.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纸质版材料:1.到校填写《沈阳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手写填表。此表学校盖章后和学位证一起下发给学生本人。
1.凡申请沈阳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均需到所在助学单位申请办理,由各单位统一到我院办理。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且学位外语的考试语种必须与自考本科专业所学(或免考)的语种相同。
参加四川省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经四川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学生所在省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相关证书,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我校本科学籍(自考生以学籍表下“取得学籍时间”为准)至申请学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