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级、中级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内蒙古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2年12月31日24时所有网络培训平台关闭会计人员购买课程,已经购买课程的学员需在90日内完成学习和考试考核。请仔细阅读!
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详细通知内容如下:
南京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已经发布,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2年4月1日开始,2023年3月31日结束。详细通知内容如下:
广西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必修课共计15个学时,请广大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任务。
广东省汕头市202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市属单位会计人员可在2022年4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广东汕头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如下: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
岳阳市财政局发布了《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登记》通知,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湖南岳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如下:
关于延长2021年中央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通知,继续教育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补修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